在昆明去哪里办狗证?
2016年,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出台《关于规范办理昆明市城市饲养犬只登记备案手续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 《通知》明确,今后在昆明市主城区养犬一律实行登记制度。对确需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 同时,《通知》还明确了可以不予办理备案登记的5种情况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可以不办理登记,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: (一)犬只患有或不患有传染性疾病; (二)犬只在十二个月有效期内未丧失免疫功能; (三)犬只不满三个月或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岁者; (四)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; (五)其他不宜办理登记的情形。
另外,根据《通知》,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的条件包括:
(一)有合法的身份证明; (二)有固定的住所,能够保障犬只的正常生活; (三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;
(四)在规定的免疫期内; (五)无尚未解决的违法、违约等不良记录。
申请养犬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注射过狂犬病疫苗的有效健康证明;
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必须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